关于在应届毕业生中直招士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6浏览次数:152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安排,2015年直招士官和在校生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直招士官和在校生征兵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招收士官的专业有:机械设计与制造、汽车、计算机、蓄牧兽医等专业。全疆共计划招收士官84人。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07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1731日以后出生),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时间安排

招收士官按照宣传动员、资格审查、审定对象、交接报到的程序进行。今年我区招收士官工作从61日开始,830日结束。

(三)招收士官待遇

招收士官待遇:

1、招收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批准授予士官军衔为当年121日,从下达士官命令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

2、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两个工资档次。

3、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

(四)招收办法

由于今年报名时间短,符合招收专业要求,有报名意向的学生,要抓紧时间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防止报名网站关闭。

 

    报名咨询电话:876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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